網上購買開鎖工具
學習開鎖技術
窗戶和房門都完好無損,可是家里卻被小偷利用技術開鎖的方式登堂入室,洗劫一空,在今年2月至5月期間,一個5人組成的技術開鎖盜竊團伙在我市瘋狂作案,其足跡遍布我市多個小區,作案次數多達33起,涉案金額更是令人咂舌。
勇子、阿軍、兵兵、東子和阿志(均為化名),五人因為吸毒而結識,慢慢的幾人形影不離,干什么事情都在一起。因為文化水平低,不務正業,平時又總干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所以三十而立的這幾人并沒有找到工作,只是四處打工,掙個飯錢。
2011年底,阿軍在網上無意間看到了一個賣開鎖工具的網址,當看到網上各式各樣、琳瑯滿目的開鎖工具和神乎其神的宣傳語時,急需錢的阿軍心里突然萌發了買一套開鎖工具入室盜竊的想法。隨后,阿軍便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勇子幾個人,因為幾個人都有吸毒的惡習,又經常沒錢購買毒品,阿軍的這一想法立刻得到了其他幾人的響應。隨后,幾人便湊齊400元錢在網上購買了一套技術開鎖工具。沒幾天,開鎖工具就郵寄到了阿軍的住所。
拿著新奇的開鎖工具,幾人激動不已,在他們眼中這可是他們“賺錢”的好幫手。但是初次面對這些各種各樣的開鎖工具,阿軍幾人還真是摸不清頭腦,這東西到底怎么開鎖呢?幾人在多次試驗無果后又聯系了網上的賣家并要求對方提供一個使用方法,隨后賣家就將一張使用說明的光盤郵寄到了阿軍的住所。有了使用說明,阿軍幾人便開始認真學習起來,很快阿軍和勇子就能使用開鎖工具輕易地打開為練手而準備的各種鎖具。從這時起阿軍和勇子就成了這個盜竊團伙中的開鎖手。
小區接二連三被盜 多為家中無人戶
第一次得手后,阿軍幾人就開始對每一次盜竊行動進行分工和周密的策劃。誰負責敲門,誰負責把風,誰負責開車,誰負責開鎖,在行動前全部都分工得詳詳細細。
回民區公安分局一位負責此案的民警對記者說:“他們其中的一個人會挨家挨戶敲門,看有沒有人在家。如果人家來開門了,這個人就道歉說敲錯了。一般都不會當回事的。等他們確定一戶人家沒人后,就開始著手行動了。一人在樓下把風,一人技術開鎖。進屋后,又會分出專人偷大件,比如筆記本電腦、電視等,專人偷小件如現金、珠寶首飾等,一個人完成任務后就會先行下樓把贓物放到車上,絕不會出現多個人同時下樓的場面。”
該民警告訴記者,阿軍幾人的作案時間十分有規律,每一起案件都選在14時到16時之間,這個時間段都是戶主上班時間,家中很少有人在。
2月3日下午,回民區一小區的住戶李先生急匆匆地跑到轄區派出所,一進門李先生就著急地對民警說:“我要報警,我家被盜了,這幫賊不僅偷走了我的手表,還將我家的電視也搬走了!”當天下午,李先生和妻子回到家中后,看到家中一片狼藉,兩人都愣在了家門口。這是怎么了?還以為是走錯門了的李先生,看了看門牌號才反應過來,自己家被盜了。經過檢查,李先生和妻子發現,不僅二人的手表不見了,就連客廳墻上掛著的42寸電視也被小偷搬走了。
2月15日下午時代華城小區的住戶也急匆匆地跑到了轄區派出所,窗戶和房門都完好無損的家同樣也被盜了,他家里的重要物件更是被小偷席卷一空,液晶顯示器、電腦主機、數碼相機、淘汰的手機、金戒指,基本上家里但凡能賣錢的東西,都被這幫毛賊搬空了。
3月1日下午,家住桃源水榭的李先生回到家中發現電腦、手表和黃金飾品全部丟失……
2月3日、2月15日、3月2日……5月10日,囂張的犯罪分子從2月份開始不停地在各個小區內瘋狂作案,有時在一天內就有兩三戶居民報案,犯罪分子所到之處一片狼藉,所盜的金銀首飾、手表、手機等物品更是數不勝數。
初次盜竊嘗到甜頭
堅定以此“來錢”的決心
小區監控中露出馬腳 嫌疑人悉數落網
2012年2月3日中午,阿軍幾人在一家小飯館內吃完后,阿軍突然小聲地對幾人說:“要不咱們出去轉轉,試試手?”幾人一聽立刻來了興致,一同坐進了勇子的吉利轎車內,汽車一開動,幾人便開始商量去哪個小區行竊。“找個好小區,那里的人都有錢。”“去老小區,那里沒有保安。”經幾人你一言我一語商量后,最終決定去一個不算太新也不算太舊的小區,這些小區一沒有太多的監控設備,二也可能撞到有錢人家。
當日15時左右,阿軍幾人開車來到了位于回民區的一個小區,在確定一戶居民家無人后,阿軍便掏出了開鎖工具,讓幾人沒想到的是,不到一分鐘門鎖便被打開了,幾人悄悄地潛入住戶家中,開始了行竊。此次行竊,阿軍幾人不僅偷到了兩塊手表還將戶主的電視機搬走了。得手后幾人立刻駕車離開了該小區,并迅速將贓物變賣。
初次動手便輕而易舉得手,幾人高興的同時更加堅定了以此來“掙錢”的決心,瘋狂的盜竊違法行為也就此開始向各個小區蔓延。
賊窩猶如百貨店
公安人員在阿軍的住所對其實施抓捕的過程中,公安人員驚訝地發現,這個不大的賊窩,所藏匿的贓物簡直快趕上一個小百貨商店了,手表、手機、電視機、電磁爐、金銀首飾一應俱全。
一位辦案民警對記者說:“我們在將阿軍成功抓捕后,便在其家中尋找他們偷盜來的贓物,真是不找不知道,一找嚇一跳,光手機我們就找到了好幾部,手表、筆記本電腦、電磁爐、電視機,簡直是要什么有什么,真是無法想象他們猖狂作案到了什么程度!”
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公安人員了解到這些在阿軍家中找到的贓物只是他們盜竊的物品當中很小的一部分,是阿軍等人沒有及時變賣的,還有一大部分贓物在他們盜竊后就被迅速變賣了,變賣后的贓款已用作吸毒和其他揮霍了。
接到群眾報案后,公安機關立刻著手調查,經過勘查現場,走訪群眾,民警初步推測這些盜竊案系同一伙犯罪分子所為。得到這一信息后民警同時也加大了巡邏執勤的力度。
一位辦案民警對記者說:“我們經過走訪調查,在一些有監控設備的小區了解到,在這些小區被盜時,都有一輛牌照為蒙A5E535的紅色普桑轎車或是牌照為蒙J40741黑色的吉利轎車出入小區,隨后我們就將目標鎖定在了這兩輛車上。”得到線索后,公安機關立刻加大了對中低檔小區周邊的巡邏力度。
5月10日下午,當勇子、兵兵、阿志和東子在回民區孔家營附近開著牌照為蒙J40741黑色的吉利轎車經過時,該車立刻引起了該區域巡邏民警的注意,隨后民警對勇子等人實施了抓捕。5月12日,在勇子的協助下公安人員在阿軍的住所內將其成功抓獲。
檢查機關提起公訴
回民區檢察院公訴科的工作人員趙素文告訴記者,被告人阿軍等五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阿軍參與作案31起,被告人勇子參與作案24起,被告人兵兵參與作案9起,被告人東子和阿志分別參與作案2起。
趙素文對記者說:“這五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這五人的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我們對這五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