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電機廠的職工家屬李某勾結廠區保安,雇傭貨車、叉車等大型搬運工具,先后組織多人多次進入廠區盜設備。8月31日,南昌市灣里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對涉案10人提請公訴。
2011年12月至今年3月3日,李某伙同陶某等人在某電機廠車間及倉庫內偷竊塑料、機器設備、廢鐵、塑料儀器等物品十余次,該廠總損失價值達14萬元。2月25日晚,李某等3人聘請3位“司機”駕駛貨車、叉車駛入廠房,將數噸設備“搬”走,由于聲音太大驚動了保安權某,在李某5000元的賄賂下,權某“綠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