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過去氣仍難消,丈夫舉刀砍死“強奸者”
一句謊言把兩個家庭推進了深淵:丈夫羞憤難忍,把“強奸者”砍死。
法庭上,常進對自己犯下的罪行后悔不已,而庭審結束后,曉榮也大哭著乞求常進原諒自己。
河南商報記者 劉瑤 通訊員 海明 丁梅 健良
永超對她一往情深,常常半夜里忍不住給她發一些訴說想念之情的言語曖昧的短信。
永超在同行女子的攙扶下步行至醫院救治,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9年10月份,曉榮和丈夫常進一起來到鄭州打工。曉榮在城東路一家酒店當服務員。沒多久她就和同在酒店打工的有婦之夫永超有了親密的關系。
歡迎發表評論我要評論
背叛與謊言,把兩個家庭推進深淵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常進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昨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常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永超的近親屬9萬余元(文中均為化名)。
2010年元宵節,常進發現了妻子手機里的短信,暴怒的他一巴掌摑在了曉榮的臉上,逼問她是怎么回事。曉榮很害怕,為了撇清自己的責任,她告訴丈夫自己被永超給強奸了。
紅杏出墻被發現,她對丈夫說自己被強奸了
微博推薦 | 今日微博熱點
2010年5月16日18時許,常進在鄭汴路附近的一個五金店內購買了一把菜刀。22時30分他到東大街永超的住處等候。凌晨1時許,廣州兄弟搬家,看到永超和一女子結伴走來,常進便躲在路對面,當永超與同行的女子拉開三四米的間距后,常進沖了過來,從懷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砍擊永超的肩背部。
有外遇的妻子為推卸責任,告訴丈夫自己是被強奸的。
常進對永超的“惡行”憤恨不已,但是怕丟人的他始終也沒有報警。然而,這件事卻反復在他腦海里出現,不停折磨著他。
昨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丈夫無期徒刑。
兩個多月過去了,常進對永超的仇恨卻有增無減。終于,他決定“教訓”永超,并對妻子說:“這事不能完,我必須出這口氣!”
常進回家后告訴曉榮,說自己“收拾”了永超。看到丈夫身上的血跡,曉榮一下子癱倒在地上。第二天下午,逃回新蔡縣老家的常進被警方抓獲。
聽了妻子的話后常進怒發沖冠,當天他就找到妻子上班的酒店,連摑了永超幾個耳光,警告他不準再騷擾曉榮。永超答應不再給曉榮發短信。
和永超同行的女子看到這一幕,以為遇上打劫了,便拼命地大喊:“搶劫了!”聽到喊聲,常進十分害怕,丟掉菜刀后倉皇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