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網購的安全性,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服務商普遍采取了諸如安裝安全插件,使用各類密碼、驗證碼等防范措施,但針對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違法犯罪案件仍時有發生。
李文才等3人就是瞄準這個“商機”,做起了在網上竊取他人支付寶賬戶資金的“無本生意”。9月18日,經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李文才有期徒刑三年零九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周游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陳臨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誰動了“親”的支付寶
2012年2月13日,北京市民李先生登錄自己的支付寶,意外發現賬戶上多了幾筆支出:2012年2月11日18時35分至42分,其支付寶在7分鐘內被轉走6筆款項共189元,用于購買Q幣;
身在歐洲的吳女士也遭遇了同樣的怪事:2012年2月11日11時25分至29分,她的支付寶被轉走13筆共500元,每次30元至40元不等,均被用于購買網絡游戲充值卡……
2012年上半年,浙江支付寶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支付寶公司)頻頻接到客戶投訴,稱他們的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離奇被盜。這些案件共同特點是每筆被盜轉的資金都在100元以下,且多被用于購買Q幣、游戲充值卡等虛擬商品。
經常網購的“親”都知道,當支付寶賬戶金額變動超過100元時,客戶會收到支付寶公司發送的免費短信提醒,100元以下的則不發送短信。而購買虛擬產品,一般是由系統自動充值成功,并不需要買家先收貨確認再付款。因此,這種“螞蟻搬家”式的作案方式,支付寶的主人很難及時察覺。
2012年8月,支付寶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對李先生、吳女士等人被盜支付寶賬戶操作日志IP地址的分析,發現作案地點集中在江蘇省睢寧縣。同年12月18日,睢寧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后通過技術手段鎖定犯罪嫌疑人李文才、周游、陳臨,三人隨即被抓獲。
“90后”組建“洗寶”團隊
李文才出生于1991年11月,初中一年級便輟學在家,終日“泡”在網上消磨時光。一次,他進入一個QQ群,聽人議論“洗寶”(即盜竊他人支付寶賬戶資金)這個行當能賺錢。在了解其中的“竅門”后,李文才決定放開手腳大干一場。
2011年11月,李文才在某小區租房成立了“工作室”,開通寬帶、裝了4臺電腦,然后以每天100元、包吃住玩樂的條件找來好友陳臨和周游,三人組成了“洗寶”團隊。
據李文才交代,“洗寶”是“一條龍”流水線作業,首先要設法進入他人的支付寶。在網上,有專門出售支付寶用戶賬號、密碼等信息的不法賣家。李文才找到賣家,花200元購買了20萬條相關信息,并篩選出一些賬號作為作案目標。
由于掌握了密碼,登錄這些支付寶易如反掌。但如果直接將他人賬號中的資金轉移到自己的賬戶或網銀內,很容易被追查到,因此李文才等人大費周折布下“迷魂陣”:盜用支付寶購買Q幣、游戲充值卡等虛擬商品,再將這些虛擬商品出賣變現。
李文才等人通過QQ找到專門的“收卡人”幫忙,將虛擬商品在網上出售銷贓。“收卡人”按比例從中抽取“費用”后,把剩余的錢通過轉賬匯入李文才指定的賬戶內。
防范打擊遇到新難題
李文才等人每次竊取他人支付寶的金額都不大,所以很多被害人只是自認倒霉,也有部分被害人向支付寶公司投訴,但無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李文才等人正是抓住了被害人的這種心理,“少吃多餐”、瘋狂作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李文才等人頻繁登錄多名被害人的支付寶竊取資金,共計9.38萬元。